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关于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的部署要求,加强智能制造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《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(2021版)》(征求意见稿)(见附件1)及《编制说明》(见附件2)。
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现予以公示,公示截止日期2021年8月5日。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在公示期间填写《公示意见反馈信息表》(见附件3)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,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@miit.gov.cn(邮件主题标明: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(2021版)公示反馈)。
地址: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
邮编:100804
联系电话:010-68205240
公示时间:2021年7月7日-2021年8月5日
附件:
1.《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(2021版)》(征求意见稿)
2.《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(2021版)》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
3. 公示意见反馈信息表
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
2021年7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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